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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正确政绩观,遏止“短命工程”

2015-04-14 11:02:30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连日来在郑州,投资2000多万元的22座BRT公交站台因修高架要被拆除的风波还没落幕,一座造价不菲的人行天桥又因配合地铁施工而被纳入拆除名单,因为这两项市政工程投入使用均不到5年,引发不少争议。(工人日报)

一例又一例“短命工程”的出现,这样的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如今,某些领导干部认为,成绩的产生都是在一些大工程中显现出来的,没有大拆大建大动作就不算有大成绩。其实,殊不知这些巨大的工程,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平白消耗了能源资源,让市政工程成为了伤民工程。其缘由归根结底,在于部分官员“病态政绩观”左右的结果。

当前,“短命工程”现象,并不是只有河南出现。例如,耗资1200万元的杭州萧山区鸿达路建成10多天后又被砸毁重建,呼和浩特市明泽未来城建成不到3年就要拆迁,海口“千年塔”不到9岁就要“退役”,重庆一投资千万元新修的殡仪馆没用过就废弃,成都市投资数十亿元三年两次打造“非遗公园等等。倘若“病态政绩观”如果不改变,“短命工程”必然会继续短命。笔者认为,想要遏止“短命工程”现象的出现,扭正“病态政绩观”是关键。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遏止“短命工程”现象?笔者以为,需要在问责制和规划制度上发力。对于造成“短命工程”的当事人,需严肃彻查,其中对所涉及的官员也要“一案双查”,对其追究责任,从严处理,斩断工程腐败的灰色链条。其次,需做好工程的科学规划,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杜绝“拍脑袋”决策或者为某些人谋取利益而制造大量的短命工程出现。最后,要维护现有规划权威性与法律地位,不能让长久的规划让位于短期的政绩工程。

诚然,当领导干部们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时候,“短命工程”也将会不在短命。(蔡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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