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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律师浅谈家族财富传承

2015-03-25 12:58:21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家族的财富传承,无论古今们还是中外,都是一个存在的问题。只是这种财富的传承所面临的社 会环境各有不同。

在等级特权社 会,财富的累积主要取决于在个人权力体系中的位置。《国语》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就是很好的体现,而财富能否传承下去很大程度上依靠于权力是否能够承继。然而,权力社 会依靠权力获得的一切包括财富是不稳定,《史记》记载,李斯少年时,家境贫寒,因办事干练,被人举荐为看管粮仓的小吏。有一次,他看到吏舍厕所中的老鼠,吃的是肮脏的粪便,又经常受到人和狗的侵扰,惊恐不已。而粮仓里的老鼠吃的是堆积如山的谷粟,住着宽大的房舍,而且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于是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在所自出耳”说的就是在权力中的位置,所以李斯很努力,能够官拜丞相。可是最后被赵高陷害,满门抄斩。临死前对其子发出感慨,“牵犬东门,岂可得乎?“。权力一旦不能维持,整个家族性命都不可保全,何谈财富传承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家族财富传承,肇始于西方。18世纪开始的西方工业革 命,资本主义有了跨越式发展,让社 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一些富裕起来的家族开始考虑如何进行财富传承,惠及子孙后代的问题。像洛克菲勒家族在19世纪就成立了专门的家族办公室,负责家族财富的传承问题。

中国现在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 会法治环境也逐步提高,第一代成功的创业者现在面临传承的问题。中国有句俗语,叫富不过三代,这说的就是家族财富传承面临的问题。家族财富传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有些家族财富受到外来因素的侵袭(债务风险等);有些继承人,存在不良嗜好或者能力有限或者父辈的事业没有兴趣;还有一些家族,因为感情、遗产分配等原因内耗,对薄公堂要求分割财产,诸如等等。第一代创业者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把不利因素降到最低,保持家族财富的不断增值以及稳定的传承,惠及子孙后代,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为何美国的洛克菲勒等家族历经百年而不衰?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国外这些家族善于利用一种财富传承的法律工具,那就是信托。洛克菲勒家族信托中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家族成员才能参与家族企业管理,30岁之前只能获得分红,30岁之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能动用家族信托本金,通过家族信托锁住家族财富的完整性以及不断的增值,避免外在风险因素导致资产流散。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中世纪英国基督徒把主要财产土地捐赠给教会,而教会不需要向世俗政权纳税,损害了世俗政权的经济利益。世俗政权颁布禁令禁止民众把土地捐赠给教会,基督徒就通过把土地转移给第三人且收益归教会的手段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这种作法被民事活动借鉴,慢慢发展形成了信托制度并获得司法确认。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称英国人对法学领域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它是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

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及传承的制度手段,主要是指委托人把他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转移给信任的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方式把信托利益支付给受益人。家族信托的本质,实质是财产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在瞬间或者短时间完成所有权的转移,家族信托是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通过信托框架进行拉伸,十年、几十年甚至更长。

信托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的根基,没有独立性,信托就无从谈起。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就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还有受益人,只服从于信托目的。委托人如果遭遇破产、离婚、分家等情况,纳入家族信托的财产便可免于清算、拆分等损失。邓文迪和默多克离婚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默多克通过股权注入信托的形式,成功隔离了家族财富,并详细约定了家族基金所持有股份的投票权以及收益分配规则。邓文迪最终只能获得2000万美金的“分手费”。

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家族信托可以有效隔离债务。我国《信托法》第17条有明确的规定,除特殊清醒,委托人、受托人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另外,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7条的规定,受益人的债权人虽然可以强制执行受益权,但其仍不能直接对信托财产有任何的请求权。

家族信托也可以起到有效分配遗产的作用。传统遗产分配,可能没有事先作出规划或者遗嘱的真假存在争议、遗嘱模糊不清、存在多份遗嘱等各种因素,很容易在家族成员间引起纠纷,甚至对薄公堂。家族信托通过信托方案,对信托资产在家庭成员的分配作出详细的规定,在委托人过世后,受托人按照信托约定对受益人进行遗产分配,可以避免家族成员间纠纷进而影响家族和睦。

家族信托可以规避家族成员挥霍带来的资产流失风险。金钱可以让提升生活的品质,也可以腐蚀人性,甚至是灾难,特别是对于有挥霍习惯或其它不良嗜好的人。某知名影星,就设立以其母亲为受益人之一的家族信托,但其母亲非常好赌,所以每月只可以支取定额的生活费,否则再多的资金也不够挥霍的。

家族信托也可以照顾特殊家庭成员。比如家庭成员中有成员年龄较小、自理能力较差或其它特殊情况,就很有必要以他们作为受益人做家族信托,以避免委托人不在世,家庭特殊成员落得无人照顾的局面。

家族信托还有很多的其它作用,比如保密资产、子女创业教育准备金、赡养老人等。

那如何设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家族信托呢?每个家族的资产数量、资产分布地点、成员多少、成员关系、价值观等都存在不同,这些都影响着财富传承人的传承方案,因此有必要律师等专业人士根据财富传承人的实际情况量身制作家族信托方案。律师也可以作为信托财产的监管人,在家族信托存续期间就信托财产进行监管,保障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在国内设立信托还是在国外设立信托,这要综合财产类型、价值大小、财产的分布地、家人生活地点、社 会环境来综合考虑。比如,财产、家人都在国内,没有在国外生活的打算,那在国内设立信托比较合适。如果国外有财产,或者有家人在国外长期定居,则在国外设立信托比较合适。需要提醒的是,因为信托登记和税务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能开展的只有现金信托,其它如股权、房产等实务上很难开展。相信未来几年,国家会出台相关的规定对这个问题予以明确。

当然,一个成功的家族信托,不仅仅是通过信托方案的设计来规避、降低各种财富传承的风险,还需要确保信托资产的增值,只有不断的增值,才能更久远的传承。这就需要在家族信托中嵌入优良的投资通道。

总之,对于存在家族财富传承问题的人,善用家族信托,可以解决很多传统财富传承方法不能解决的问题,更大的惠及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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