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选任监督”促干部“能上能下”
2015-08-04 17:06:07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认真贯彻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强化“三严三实”用人导向,从严教育和管理干部,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让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干部得到重用,让作风漂浮、哗众取宠的干部受到罚责,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进行这一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进而强调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鲜明提出锻造时代的“好干部”这一重大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干部监督。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应坚持“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和保证。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推荐环节的监督。要实行空职预告制度,当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前的一定时间内,对拟选任的空缺职位、岗位要求、任职条件、选拔方式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使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选拔干部在阳光下运行。二要进一步加强考察考核环节的监督。要全面推行考察员制度,选聘政治素质高、表达能力强、群众基础好、个人威信高的干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考察员队伍。要大力推行全面考察制,通过深入到基层一线、居民社区,全面考察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不仅要考察八小时以内,也要考察八小时以外,不仅要考察政绩,还要考察廉洁情况。三要进一步加强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要推行督导员制度,督导员队伍可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由上级指派专门督导员列席下级领导班子会议,督导员不干涉下级研究的具体人员,但在具体讨论过程出现明显违规现象,有建议暂停会议权。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任职环节的监督。在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的基础上,运用多种公示形式,可以同时采取会议、网络、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要扩大公示范围,除在本单位公示外,还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对公示中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了解核实,对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不予任用或缓任。(文/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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