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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安新县:神秘的开发商

2015-07-28 10:50:08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买房五六年却迟迟拿不到房产本;建成的小区却没有消防通道和物业管理;开发商神秘不见,业主申诉无门;县农信社“任性”办业务,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巨额购房款被突然转走;当事人维权讨说法,新年前夕,被打击报复险些丧命;县城房地产乱象丛生,却未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2015年始,来自保定市安新县方面的举报反映未有间断,因此,我们对此关系众多群众的民生事件展开了为期3个多月的调查采访。

■ “难产”的房产本

在安新县北市场附近的中华家园小区里,记者被闻讯而来的小区业主围的水泄不通,刘女士等人哭诉了她本人及百余名业主这几年的委屈。

据介绍,这些业主2009年开始就陆续买了中华家园小区的房,但一连串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小区开发商之一建强公司一次性收取了业主五年的维修基金,但自始至终未安排物业公司,垃圾无人清理,电梯坏了也无人维修,业主们只好自己另行出资雇佣电梯维修工及清运垃圾工人。后业主们多次向建强公司提出电梯维修,建强公司均不予理会。

业主介绍,2011年,开发商擅自利用小区绿化带建造车库,以10至12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车库长达12米多,剩余通道仅不足8米,宽不足4米,且无任何审批手续,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通道,侵犯了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向小区大门的主路一直未硬化,小区居民进出不便。

业主将中华家园小区的情况反映给当地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均未得到确定的答复。

但最令业主头疼的,是距离买房时约定的房本办理日期逾期时间越来越长,开发商承诺的房产本仍然没有办理下来。购房合同等协议显示,开发商建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强公司,后更名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润公司)及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景泰公司)承诺于2011年4月份前办理房产本,并已向购房人收取了每户一万元的办证费用,但至今(2015年7月份)仍然毫无结果。

我国实行的是房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有效凭证。没有房产证,住户无法买卖,无法用抵押房产的方式贷款,遇到纠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这都势必给住户在生活和经济上带来诸多不便和财产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

针对房产本如此“难产”的问题,安新县建设局表示,中华家园小区的问题他们知道,房产本正在办理中。但是,这样的答复,无法令业主们满意。

问题得不到明确的答案,记者又联系到了开发商建强公司的股东之一—田志强。田志强当时还在家养伤,从走路观察,腿脚僵硬不灵活。见到记者,田志强向记者介绍了中华家园小区出现问题的根源及自己这几年的遭遇,同时他还提到了他的合作伙伴——王建伟。

■  身份神秘的合伙人

据田志强介绍,他和两个合伙人共同开发了中华家园4号楼项目,一个是保定市区的王先生,另一个是安新县当地人王建伟。安新县的销售主要由他和王建伟合作。2010年他们俩终结合作,签订了分家协议,但是田志强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款。

原来,中华家园小区项目安新销售部的卖房款都集中到一张存折上,存折在安新农村信用社开具,田志强和王建伟分家后,田志强一方负责保管存折,王建伟一方负责保管密码。如果支取这部分资金,需要三个合伙人共同参与。2013年6月2日,田志强和保定王先生的手机先后收到资金支出短信,信息显示德润公司的王建伟将共管账户资金982.4万元私自支出,后与银行核实,确定款额已被挪用。随后,田志强到信用社询问,确定钱款被挪用,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手里保管的存折显示“已经挂失”并另立账户,手中的存折作废。

田志强告诉记者,他拿不到钱,无法给住户办理房产本,主要责任应该由王建伟负。

这个王建伟到底是谁?记者从田志强及部分中华家园小区业主处得到了这样的的信息。

王建伟身份证信息显示是1980年出生,现任安新县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职务,曾任安新县公安局户籍科科长。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怎么会参与到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呢?

田志强:“王建伟就是从开始就参与中华家园小区项目的主要股东之一,表面上是他哥哥王建平委托他代理这些项目,但实际上就是王建伟本人在参与开发,没他哥哥王建平什么事。”

相同的说法,记者也从该小区部分业主处得到了印证。在业主们出具的购房预定协议及收款单上,多次出现了王建伟的签字。同时,田志强也出具了大量跟王建伟合作时的协议文件合同,上面也多次出现了王建伟的签字。在田志强和王建伟分家协议上,也有王建伟的亲笔签字。这些资料信息都令王建伟的身份更加清晰,王建伟既是王局长,又是“王老板”。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从2009年至今,5、6年的时间里,中华家园小区的业主们多次到建设局、县政府上访维权,一度引起当地政府及保定市政府部门的关注,关于王建伟的情况也随着中华家园小区事件的发酵不断传播,那么,安新县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是否知情呢?据了解,“老板”王建伟依然稳坐“水上分局局长”一职。

据近日群众反映,在安新县境内,几个其他楼盘项目的负责人也是王建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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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安新县公安局的监督板上明确写着王建伟职务为分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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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多分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合同及收据中都签有王建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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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多分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合同及收据中都签有王建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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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多分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合同及收据中都签有王建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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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多分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合同及收据中都签有王建伟名字。

■ “任性”的农信社

随着对中华家园小区事件的采访的进一步深入,神秘的开发商、安新公安局水上分局局长王建伟浮出了水面,而本应多方共同保管的存折突然“被挂失”,近千万元巨款“不翼而飞”,这引起了记者对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关注。

调查显示,原属于建强(德润)及景泰两个公司多名股东的982.4万元购房款被王建伟私自转走。记者来到钱款转出信用分社,一名女性办事员介绍,转款前,王建伟声称田志强、王宗奇的个人手章丢失,办事员随即将存折进行挂失处理,而原属三方的存折,随后变更为德润本公司的单方存折。田志强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手章,并表示他的手章从未丢失,且信用社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他咨询手章是否丢失的事实。记者从另一合伙人,保定市王先生处得知,他的手章也从未丢失,且在王建伟办理挂失业务的当天上午,还在中心社使用二人的手章办理业务。安新县中心分社的主要工作人员明知田志强、王宗奇的个人手章并未丢失,或者从未进行任何咨询了解的前提下,就给王建伟办理了存折挂失、大额转款业务,安新农信社的行为颇有些“任性”。

近一千万元巨款的转账业务的办理是否走的正常程序?同时据调查,安新农信社中心分社主要领导分社主任王小建正是王建伟的哥哥,他跟此事是否有关联?记者并未从安新农信社处得到清晰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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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被王建伟声称丢失的田志强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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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心分社。

■  蹊跷的打击报复

安新县中华小区及相关几个楼盘事件的错综复杂已经把该县政府部门绑架到了一个骑虎难下的境地,不过,几年间一直维权讨说法的开发商田志强多次被不明身份人员打击报复险些丧命的“涉黑”事件又将整个事态及安新县一次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2015年2月17日(腊月二十九)上午十点左右在天地小区东头,田被一辆黑色别克轿车上下来的手持带有钢钉的镐柄并有人持枪的三名男青年殴打,导致田右腿开放粉碎性骨折,左胳膊骨折,左小脚肉皮裂伤,背部腿部另有多处钉眼。目前,打人凶手已被公安局抓获,但此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2015年3月16日下午7:30左右,王建伟本人腰挎匕首闯入田房间,言语辱骂威胁说杀田全家,田当时报警,警察现场也看到王建伟身带匕首,已构成犯罪,但至今仍没看到安新县公安局有任何处理结果。

据田志强介绍,类似的报复绝非偶然。早在2011年,田志强和王建伟在楼盘开发方面的贷款等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某日下午,田志强遭遇到绑架殴打。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将田从县城北大街拽入一辆汽车驶向县城北边,一路拳打脚踢,威逼田给王建伟报销280万元的贷款及利息等款项。后田侥幸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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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被殴打致残的田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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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针对打人事件,部分群众在安新县政府门前讨要说法。

■系列事件考验职能部门“法治效能”

中华家园小区的开发立项审批等手续需要安新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把关和审批,2009年开发至今6年时间,房产本未办理,小区内多处违规建设,时至今日,当地职能部门仍对房产本的问题没有明确答复和解决办法。

安新农信社转款一事存明显疑点,安新的银监部门是否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如果还没有介入,打算什么时候介入,什么时候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针对发生在田志强身上的多起证据暴力犯罪事件,证据比较充分,安新公安局为何多次不予处理,迟迟不予严惩相关涉案人员?

针对中华家园小区项目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地多个政府部门牵涉其中,多年来,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积极解决,在依法治国的现状国情下,当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是否仍会“麻木和迟钝”?

中华家园小区事件正在一步步发酵和扩大,也正在检验着安新县政府衙门的办事效率、公信力和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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