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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增加法定假日最该加在哪里

2015-03-06 16:13:54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再次成为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重阳节、元宵节、国家宪法日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对此网友表达了几乎“一边倒”的支持。笔者认为,法定假日确实亟待增加,对提高公民基本福利意义重大,但最应该增加在哪里,则需要慎重思考、谨慎决策。

  自1949年至1995年,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实行周六工作制。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最终使公休日每周增至两天,法定假日总量达到111天。当前,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加上公休日,法定假日共计115天。也就是说,自1995年至今20年时间里,我国法定假日一共才增加了4天。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看,再增加几天法定假日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两会”上增加假日的建议合情合理。但这增加的假日,是否应该给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呢?恐怕未必。如果可以兼顾当是上策,但现阶段,满足公众对长假的渴求才更是当务之急。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转型剧烈,“三大特点”直接导致了“两大需求”的不断增长:一是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产生了庞大的异地就业群体,他们有着强烈的、持续的探亲需求;二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富裕人群产生了对旅游的刚性需求,这实际上是消费升级换代的集中体现。旅游本质上是以物质消费为载体、以精神消费为诉求的一种高级消费,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引领消费升级、促进消费转型的绝佳载体。2014年,我国出境游和国内游规模分别超过1亿人次和36亿人次,继续保持超过GDP的增速,“逢黄金周必堵”的现象也未改观,都说明公众需求始终没有得到满足,巨大的存量和增量形成了出行出游需求的堰塞湖。增加长假供给以满足探亲和旅游需求,已到了应立即提上议事日程的地步。

  然而,理想不能代替现实,要增加长假供给,无非有两种途径:分散的长假和集中的长假。分散的长假,即带薪休假,它的实现尚需要一个渐进性过程,因此,首先保障集中长假即“黄金周”的供给就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多年来始终主张增加2至7天法定假日,用于恢复五一黄金周、增加避暑黄金周,同时延长春节假期,使之形成一个9-11天的超长假。这样三个黄金周加上一个春节超长假,就能极大地满足公众对假日的渴求。反之,如果只增加三个单独的法定假日,依旧不能真正解决民众异地探亲、外出旅游的迫切需求。因此,民众幸福感是与假日总量有关,但当下更重要的是与长假有关,而当前长假只有通过增加黄金周才能真正实现,而不是停留在“口惠而实不至”的带薪休假的虚幻中。

  增加法定节假日,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也是代表委员们的初衷之一。此举可以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参与相关纪念活动,对文化传承当然是有益的,但也应看到,增加节假日与传承文化并没有那么直接的因果关系。2008年以前清明节并不放假,但民众也都会去扫墓;圣诞节是“洋节”而且也不放假,但每年过得红红火火。因此,与民众长期累积、日益增长的对长假的渴求相比,通过设立节假日来追求文化传承,不是最有效的,也不是最迫切的。

  多年来,有些专家始终坚持取消黄金周,彻底转向带薪休假,还表示让异地就业群体在城里留下来,由父母家人逆向探亲,春节就不需在路上折腾,交通运输负担也能减轻。这些观点,显然是想当然。现实国情下,只有通过三个真正的黄金周和一个春节超长假,才能对井喷的探亲和旅游的需求“泄洪”。同时,如果实现上述安排,人们一年四个季节就都可以回家探亲,哪怕只能回去一次,也有四个不同的选择,更完整地重温和体验故乡的春夏秋冬。旅游体验也是如此,四季景观瑰丽各异,能够选择在不同季节的黄金周出游,也是难以想象的满足。

  总而言之,增加法定假日是大势所趋、民心所愿,但加在最需要的地方,果断决策增加黄金周、延长春节假期,才考验着建议者、决策者的智慧。

  (作者系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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