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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洛阳伊川农商行给服刑人员“贷款”147万!

2016-12-31 21:48:24  来源:大河眼遇  说两句  分享到:

服刑人员在狱中被“冒名贷款”147万,河南伊川农商行涉嫌违规操作伪造文书。

自己明明正在监狱内服刑,银行却给自己名下“发放”了3笔累计147万元的贷款。出狱后找银行理论,工作人员不但态度蛮横,还“轻易”就把这些贷款信息删除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村民侯某某近来就遭遇了这样的奇葩事,弄得他啼笑皆非、心惊胆战。

侯某某家住伊川县高山乡草场村,今年49岁。2010年12月30日,侯某某因涉嫌参与一起古墓盗窃案被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刑警抓获,当天即被送往洛阳市看守所羁押。2011年10月9日,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侯某某有期徒刑6年。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期间,侯某某被两次减刑,于2016年1月20日释放。

侯某某的《释放证明书》显示,其2011年10月9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河南省第二监狱服刑。伊川县农商行涉嫌伪造文书、冒名贷款。

出狱后,侯某某一直呆在家里务农。2016年4月22日,因为想申领某银行的信用卡,他从中国人民银行伊川县支行打印出了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一看这份报告,侯某某傻眼了:他的名下个人贷款有4笔,每笔都是49万元。发生过逾期的有1笔,系2011年1月2日由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农商行)发放,2012年7月结清。从未逾期的贷款有3笔,其中2009年3月17日由伊川农商行发放49万元,2010年12月结清;2010年12月30日由伊川农商行发放49万元,2011年1月结清;2012年6月29日由伊川农商行发放49万元,2013年5月结清。

侯某某的《个人信用报告》中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2日、2012年6月29日累计三笔147万元贷款,伊川县农商行涉嫌弄虚作假。

对于2009年3月17日的那笔49万元贷款,侯某某依稀有些印象,好像是给别人“顶名”帮忙办理的,这49万元钱并非他自己使用,最终还给银行没有他也不知情。而2010年12月30日、2011年1月2日、2012年6月29日伊川农商行“发放”给他的每笔49万元累计147万元贷款,很明显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一个关押在监狱里的服刑人员,他的申请贷款手续怎么办理的?伊川农商行是如何审核发放的?侯某某的所有签名是谁伪造的?147万元贷款又究竟是谁还给银行“结清”的?

一想到这些,侯某某吓出一身冷汗,他急忙委托自己的侄子刘某某前往伊川农商行常川支行查询。哪知道该行的负责人拒绝见面,只派了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跟刘某某“交涉”,工作人员说是这147万元贷款都“结清”了,不会影响侯某某的个人信用,没啥大事。眼看银行就不认账,也不想承担任何责任,侯某某气得不行,可他一个农民,又刚刚从监狱里出来,不低头受屈还能咋样?奇怪的是,2016年9月23日,侯某某再次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却显示,原来的4笔共计196万元的贷款记录全部被删除了!操作机构(数据发生机构)是伊川县高山信用社常川分社(现伊川农商行常川支行)。

侯某某2016年9月23日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其所有贷款记录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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