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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出台在即,自律与互律并行

2015-04-07 14:43:33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有关网贷行业(P2P)监管细则准入门槛的消息,再次挑动行业敏感神经。根据银监会最新的机构设置,P2P的监管职责由普惠金融部旗下的网贷研究处负责。一边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渐行渐近,一边各地区互联网金融相关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加速创立,以期发挥行业互律的作用。

3000万门槛符预期,10倍杠杆惹争议

P2P平台的投资者是小众、微众群体,如何在鼓励金融服务创新与保护投资者权益间平衡,是监管层关心的问题之一。

从中国整体P2P行业现状来看,一个较高的注册门槛,确实可以保证进入行业的企业具有较高的抵抗资本风险的能力,降低平台倒闭的概率,但高资本金注入的企业,会在无形之中与关注小微领域融资难的初衷渐行渐远,同时也会将一些真正想要做小微的企业挡在门外,使得P2P领域缺乏新鲜血液,逐渐丧失创新性与灵活性。

近年P2P平台注册资本的趋势是资金额越来越大,超过3000万注册资金的P2P平台不在少数,包括金银猫(上海)、新新贷(上海)、微积金(上海)等。据悉,2014年12月底,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平台已经有70家。包括人人贷(北京)、陆金所(上海)、合拍在线(广东)、团贷网(广东)等。2013年新增12家,2014年新增53家。

虽然3000万的注册门槛对于大多数P2P平台不是难事,但杠杆管理比预期更严,如果实行10倍的杠杆监管,不少P2P平台都要触红线。陆金所注册资本最多达到了8个多亿,待收金额达到了111亿。红岭创投是5000万,待收118亿,杠杆达到了200多倍。

杠杆化的意义在于保护投资人的核心利益。P2P平台通过透明化运营,做好日常数据报备,要求领导层具有金融领域从业经验,聘请专业风控团队,平台担保化,不设资金池,设立资金托管等软性方式都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杠杆化的监管方式尚需斟酌,应该在合理权衡P2P带来的社 会效益与潜在风险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

监管重要,自律更重要

随着重视度的提高,银监会针对P2P网贷的监管架构也已基本完成,行业的发展无疑将走向一个大洗牌的阶段。拥有自律能力及完善风控建设的P2P网贷平台适者生存,继续为资本市场作出贡献,而资质不够的平台将被大浪淘沙。

监管部门搭建行业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从这一点来看,要想获得稳步成长的支持,必须将P2P网贷平台自律提到监管之前。

如今P2P 平台大小规模不一,业务发展方向不同,有陆金所为代表的实力雄厚综合型P2P平台,也有房金所、第一房贷这类房地产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微积金这样以二手车为标的物,专注于互联网汽车金融领域P2P平台。所以对于网贷平台的监管细则,应更重视分类监管,加强行业自律。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最低注册资本或借款余额限制并不能对P2P行业构成最直接的影响,而监管办法对托管机构设定准入门槛可能反而会对行业带来更大的变数。将P2P托管机构锁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强化P2P平台的一一对应及资金安全监管的整体思路不无关联。事实上,近期已有部分P2P同银行宣布开展资金托管合作。例如宜信同中信银行,你我贷、微积金与招商银行,积木盒子、人人贷同民生银行均开展了类似的合作。其中位于上海的微积金,早已领先与招商银行、新 浪支付实现资金全程托管,并且拥有专业银行级别风控操作流程,是基于价格透明且签署预售合同的二手车做抵押,创造性的建立了一整套审慎的风险管理机制,全面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P2P会朝着规范化发展,市场会为广大投资者优选出最后的好平台。但无论有无监管,平台应始终走在监管政策的前头,整个行业需要进一步提升自律水平和透明度,P2P行业涵盖的技术、风控、市场、投资人教育等工作非常复杂,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除平台自身建设外,也离不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推动。以协会组织为窗口,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下,与监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市场用户紧密联系,形成多元互动的发展模式,是当下我国P2P行业向着规范化发展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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