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遭遇最严新规 P2P成殃及的池鱼
2015-08-04 11:38:48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7月31日晚间,央行在一个宁静祥和的周五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迅速激起了由金融圈扩散至普通网民的一番热议。众多网友纷纷抱怨“开通支付账户难度大升”、“免费转账万一终结真心不方便”、“支付限额太低”、“我妈都不管我花多少钱,你管?”等,并一边倒地批评央妈是在保护银行这个亲儿子,遏制创新。不言而喻,此次征求意见对第三方支付作了颇多限制,其中的诸多道道儿此处按下不表,笔者来和大家谈一谈它对P2P行业的影响。
众所周知,P2P网贷行业和第三方支付紧密相连,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配合得相得益彰。P2P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拓宽了后者的业务范围;第三方支付以方便快捷的资金流转成为P2P投资的一大吸引点,部分网贷平台甚至选择将其作为资金托管机构。从征求意见来看,对第三方支付的以下两条规定将波及网贷投资:
1、限制支付金额: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个人,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个人,余额交易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为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尽管央行后来解释此限额仅针对支付余额,超出部分可由银行快捷支付来补足,但多了一个步骤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支付体验,降低投资热情。
2、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网贷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支付机构虽仍可提供支付通道服务,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但是个人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是不能超过20万的,所以,事实上投资的行为就必须得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到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然后在募集期满之后,一笔头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
上述流程好的一方面在于完善了P2P借贷的规范性,有利于监控P2P在资金完成归集前不让其随意动用,进一步避免了平台携款跑路的可能性。相对不足的一方面在于原先通过第三方支付构建的虚拟账户,投资人可直接进行划转、消费,其本质上都是支付公司自己内部的交易,这种不涉及银行的网关交易的内部清算方式,成本会很低,现在超过20万以上部分的赎回都必须通过银行,整个过程会很麻烦,而且也将产生很大的手续费用。
不过最终,P2P以后的资金存管业务只能从第三方支付机构转移至银行,目前接触到的消息是银行的存管成本相对较高。三益宝负责人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小规模的P2P平台其成本承受力将受到挑战,资信不达标的平台也将被筛除在外,部分平台将一步步走向淘汰。这些竞争力较差的平台将成为征求意见发布后被殃及的池鱼,整个网贷行业还是会朝着有序、健康的大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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